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系列活动——学习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教师深刻认识民族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1月13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了主题学习活动。
此次学习讲座由党委书记冉建国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师马梦萍主讲。党委副书记、院长许爱丽,党委委员、副院长张雨喜和全体教师参加。
马梦萍深入解读了我国宗教的历史渊源、发展现状和主要特点,使全体教师对宗教这一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有了更加清晰和全面的认识。在讲解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部分时,重点强调了我国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涵和边界,阐明了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及非法宗教的危害,详细阐释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新时代,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要依法管理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个人层面,要学习科学知识、用科学思维分析解决问题、传播科学精神,营造理性氛围。
张雨喜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全体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贯彻落实好条例中对于学校、未成年人等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学生科学素养的培育,及时排查风险点,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筑牢校园安全根基。
此次讲座是学校积极落实教育引导责任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教师对党的宗教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增强科学意识,为营造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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